各相关高职院校:
根椐教育厅《关于全面启动江西省高职院校教学诊改复核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办函〔2021〕1号)和《关于对部分省诊改非试点校开展专家辅导的通知》(赣高职教诊改〔2021〕16号)的相关安排,省高职教学诊改专委会以诊改专家辅导团对各校的评价意见为主要依据,确定了非试点校第三批复核校名单。经报请江西省高职教学诊改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决定开展全省高职教学诊改非试点校第三批复核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1. 萍乡卫生职业学院
2.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3. 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 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
5.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6. 鹰潭职业技术学院
7. 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
8. 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
9. 江西水利职业学院
10.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11.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2.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13.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
二、复核时间
1.组建复核专家组:2023年3月5日前
2.上传复核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3月5日
3.网上复核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12日
4.网上复核结果公示时间:2023年3月13日-3月15日
5.现场复核时间:2023年3月16日-4月22日
三、具体事项
1.非试点校第三批次的复核工作安排详见附件;
2.复核工作由省高职教学诊改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具体组织实施,联系人:郭阳冠祺,联系电话:15270818716;
3.各复核校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材料的准备、上传工作,现场复核阶段与诊改专委会秘书处保持密切沟通,按要求配合专家组完成各项任务,做好全程的会务接待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江西省高职诊改第三批非试点校复核工作安排
江西省高职教学诊改专家委员会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代章)
二○二三年三月一日